夜色撩人”幾乎承載著宋美佳和我分手后的所有記憶,就連我和井上舞雪也是在這里相識的。
自從井上舞雪離開后,“夜色撩人”的生意變得差了許多,驀地看見井上舞雪再次光臨時,那老板高興地和井上舞雪寒暄了幾句,并且大大方方地送了我們兩個果盤。
宋美佳坐在我左側,井上舞雪坐在了我右側,曹彬坐在我們對面,打開的啤酒一口沒喝,只是低頭望著桌面,一口接著一口地抽著煙,一言不發。
終于,宋美佳長嘆了一聲,打破了這尷尬的沉默:“曹彬,你這么做,對得起慕晚晴嗎?她現在可是懷著你的孩子,你卻背著她在外面,和宋美宜搞在了一起。”
曹彬眼神有些渙散,呆呆地望著桌上的啤酒罐,沒有說話,也沒有反駁,臉上流露出懊悔之色,半晌后,長嘆一聲,抓起一罐啤酒,咕咚咕咚仰頭一飲而盡,隨后,他把空罐重重往桌上一放:“我知道我對不起晚晴,也知道我一個結了婚的男人,再和別的女人搞在一起是我的不對,可是,你們以為我想這樣嗎?”
聞言眾人皆是一愣,宋美佳更是嗤之以鼻:“這么說,有人逼你咯?”
“你們都知道的,我來自偏遠的農村,可是,你們見過我們那里農村是啥樣子的嗎?”
“出了村,就是漫山遍野梯田,沒有抽水泵,灌溉需要用人將一桶桶的水挑到山上,沒有公路,從村里到最近的小鎮,需要徒步走二三十里的山路,沒有通電,家家戶戶都是點菜油燈。”
“從小學到高中,從村里到鎮上,我一直都是全校最優秀的學生,我以全縣第一的成績,也只是勉強考上了鵬大,距離我心中的京大差了很多,我不知道我考上了京大,會是什么樣子,可是我就是沒考上。”
“進了鵬大之后,我才知道什么是計算機,什么是平板,什么是筆記本電腦,這些東西對于你們城里人來說,都是司空見慣的工具,可對于我來說,那是我從來沒見過的高端產品。”
“記得第一次上計算機課時,你們每個人抓起鍵盤叭啦叭啦一通操作,而我呢,小心翼翼地握著鼠標,生怕弄壞了電腦我賠不起。”
說到這里,曹彬抬頭看了我一眼,目光復雜,“老趙,記得當時是你跟我說,放心大膽地操作,電腦也不會因為操作失誤會損壞。”
聽到曹彬提起往事,我點了點頭,當初確實是我手把手教會曹彬使用電腦的基本操作的。
“從那以后,我就暗暗發誓,既然我從村里走出來了,走到這座城市里了,我就要好好學習,好好工作,在這座城市好好生活下去,就算是死,我也要埋在這里,再也不回去那個窮旮旯了。”
“可是,要在這里活下去有多難啊?房價都升到五六萬一平方了,我一個月工資加提成,也就兩萬塊錢,我不吃不喝三個月,才能夠在這里買一個平方,你們告訴我,我要怎么活?”
宋美佳微微一怔,繼而怒道:“怎么活?你不要為自己背叛慕晚晴找借口了,你就是想要的太多了。”
“我想要的太多了?”曹彬笑了,笑得有些嘲諷,“是,我想要的太多了,你什么都不想要,因為你是宋氏集團的前董事長的千金,穿著一身香奈兒,開著911,甚至就連出國留學都不用考雅思托福,可是我不行啊,我要是買不了房,買不了車,只會被你們這些女人看不起。”
“這是你們這些男人的自以為是,我告訴你,我和慕晚晴從來都沒有這么想過。”
“從來沒有這么想過?”曹彬說著,突然伸手指著我,大聲質問宋美佳,“那你告訴我,當初為什么要跟老趙分手?”
“我……”宋美佳一時語塞。
“說不出來了吧?”曹彬苦笑了一下,“不就是嫌棄老趙配不上你們這些千金大小姐嗎?”
“我沒有。”宋美佳據理力爭,“趙俊哲也跟你一樣,一起從鵬大畢業,一起進入同一家公司工作,現在,他不也自己創業開公司了嗎?你不要再為你自己出軌找理由了成嗎?”
“創業?開公司?”曹彬搖了搖頭,“如果不是老趙替我扛下了‘飛天’的責任,他根本就不會離職,只怕至今依舊是頹廢的生活狀態,老趙就在這里,你不妨問問他,自從你跟他分手后,他過著什么樣的日子?”
宋美佳呆住了,轉過頭,帶著疑惑的目光落在了我的臉上:“你過的是什么樣的日子?”
臥槽~!
兩人吵著吵著,突然間怎么把矛頭指向我了?
我有些猝不及防,撓了撓頭發:“我……我覺得挺好的……”
我話還沒說完,井上舞雪冷冷地看了宋美佳一眼:“他過得一點都不好,白天上班摸魚擺爛,晚上下班在夜場喝酒買醉,成天渾渾噩噩地混吃等死,平日里沾花惹草,表現得好像對什么事情都無所謂的樣子,可是我知道,他忘不掉你,哪怕是我懷了他的孩子,可他心里依舊有你。”
宋美佳驚呆了,她怔怔地望著我,目光之中流露出一抹歉意,仿佛在問我“她說的是真的嗎”?
我避開宋美佳的目光,點了兩支煙,遞了一支給曹彬,長嘆一聲:“老曹,你是怎么想的?”
曹彬沉默地吸了半支煙支,聲音沙啞地說道:“我愛晚晴,真的,從一開始就愛,我玩了命的加班,削尖了腦袋往上爬,就是想給晚晴一個安穩的家。”
“這不是很好嗎?你房也買了,車也買了,你和晚晴也結婚了,寶寶也懷上了,你為什么還要背叛晚晴?”
“買?”曹彬無力地笑了笑,“我和晚晴拿出全部積蓄湊在一起,就三十多萬,我那套婚房買下來八百萬,這三十多萬,連百分之三十的首付都湊不夠,我家里是不可能有錢給我的,唯一的兄弟老趙自己也是吃了上頓沒下頓的,你告訴我,我怎么買?”
“眼看著房價一天比一天高,一年內漲到了五萬多一平,若是再不買,后面還會更高,于是我就找了宋美宜。”
“宋美宜知道我急需要用錢,二話不說就給我轉了三百萬,但她有一個條件……”
曹彬雖然沒說宋美宜提出的條件是什么,但看到他二人挽著胳膊進出酒店時的樣子,我們都明白這條件是什么。
“你就為了區區三百萬,就把自己給賣了?就把你和晚晴幾年的感情給賣了?”宋美佳怒道,“曹彬,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!”
“區區三百萬?”曹彬笑了笑,轉頭問我,“老趙,你知道三百換成百元大鈔,有多重嗎?”
君盛首筆投資款打過來就是三百萬,但那只是銀行里的一串數字,說起來三百萬有多重,我確實沒有什么概念。
“整整三十四點五千克,也就是七十斤,宋美佳,這就是你所謂的區區三百萬,你特么拎得起來嗎?”
曹彬冷眼望著宋美佳,“我爸媽面朝黃土背朝天干了一輩子,都沒見過三十萬,或許對于你一個宋氏集團的千金,又或者對于宋美宜來說,這些不算什么,可對于我父母來說,那都是不敢想象的天文數字。”
“現在你們知道,我為什么和宋美宜走到一起了嗎?”曹彬臉上的肌肉不由地抽動了幾下,歇斯底里地吼道,“宋美宜她要買我,所以逼著我把愛情給賣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