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海目不轉睛的盯著監視器屏幕,若有所思。
十多分鐘過去了,隨著運動量的增大,趙宇輝的額頭開始有了細密的汗珠,他索性把外套也脫了,跑的更起勁了。
“這體能狀況不錯啊。”林海皺著眉頭說道。
看守所所長連連點頭:“是的,這位趙大律師是國內最長庭審記錄的保持者,當年在深圳,他為一名企業家辯護,從早上9點半開庭,一直到深夜,全程15個小時,與公訴人員進行了非常精彩的辯論,最后,二審法庭充分采納了他的辯護意見,把一審的十年有期徒刑改判為五年,庭審是全程網絡直播,據說觀眾高達500多萬人次,從此一舉成名。15個小時的辯論啊,把公訴人都快辯瘋了,沒有個好體格,根本就成不下來啊。”
“是嘛......”林海喃喃的道。
面對這么個全能型的對手,他的心中多少有些沒底了。
論口才,林海對自己還是有信心的,但見面之后,難免會聊到一些法律問題,搞不好還會有爭論,那他就肯定比較被動了,畢竟,要論專業知識,差距不是一星半點。
所以,接下來的談話,要盡量繞開專業問題,否則,肯定會被駁的體無完膚。最好是從生活方面入手,這樣自己才能把握談話的節奏。
可是,生活方面又能談什么呢?自己對趙宇輝一無所知啊。
思來想去,一時還真沒有頭緒。
“昨天,就抓了他一個人嘛?”林海隨口問了句。
“沒有,還有個助手。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。”看守所所長道。
“人在哪里?”
“也關在所里呀,不過蔣局說了,今天下午就放了。”所長答道。
林海想了想:“放了,不需要審了嘛?”
所長意味深長的笑了下:“這個......沒什么可審的,就是關12個小時,然后釋放了事,強制傳喚,配合調查嘛,誰也挑不出毛病來。”
林海沉吟著道:“我能和他見一面嘛?”
“當然可以呀。”所長道:“我這就安排提審。”
“不,我又不是公安人員,提哪門子審呀,就是見面聊天,你們也客氣點,別搞得太生硬。”林海說道。
所長思忖片刻:“那就.....安排在咱們會議室吧,還有,需要和他講明您的身份嘛?”
“可以。不用隱瞞什么。”林海說道。
所長答應一聲,急匆匆的去安排了。
林海也被請到了會議室。
會議室不算很大,擺設中規中矩,林海到了之后,特意命人從食堂搞了份早點,雖然不豐盛,倒也有干有稀。
十多分鐘后,走廊里傳來一陣腳步聲,隨即會議室的門開了,所長帶著個身材瘦高的年輕人走了進來。
年輕人二十四五歲的樣子,一看就是大學剛剛畢業,模樣很清秀,戴著副黑框眼鏡,文質彬彬的。不知道為什么,眼鏡的一條腿斷了,用白膠布纏著,額頭上還有一處淤青,看上去顯得有點狼狽。
“這位就是咱們撫川主管政法工作的林副市長。”所長笑吟吟的介紹道:“你的點子真正,今天林副市長正好來所里視察工作,聽說了你的事情,特意要見見你。”
小伙子一愣,抬頭看向林海。
林海微微一笑,說道:“別站著了,快坐吧。”
小伙子遲疑了下,扭頭看了眼所長,似乎在征求意見。
所長笑著道:“看我干什么,林副市長讓你坐,你就坐唄。”
小伙子深吸了口氣,小心翼翼的在林海身旁坐下了。
“早上吃飯了嘛?”林海問。
“沒有。”
林海看向所長,皺著眉頭問道:“在押人員不是每天六點半準時開飯嘛?”
所長苦笑:“他不屬于在押人員啊,啥手續都沒有,所里的伙食都是按照人頭來的,壓根就沒帶他的份兒啊。”
“那也不能就這么餓著呀。”林海說道。
所長沒說什么,只是訕訕的笑。
林海把早餐推了過去,說道:“這是我的早餐,還沒動筷,這樣,你先吃吧。”
小伙子猶豫著,沒敢表態。
林海見狀,直接拿起筷子塞在他的手中,然后說道:“你先吃,我去食堂再打一份兒。”說完,朝著所長使了個眼色,兩人便出了會議室。
在外面待了會,見時間差不多了,林海這才重新進了會議室,往桌子上瞥了眼,見粥和包子都被吃掉了,心中暗喜,走過去,微笑著說道:“怎么樣,吃飽了嘛?”
小伙子點了點頭:“吃飽了,謝謝您,林副市長。”
“不用客氣。”林海說著,掏出香煙來,遞過去一根:“吸煙嘛?”
“我不會。”
林海嗯了聲,自己點燃,然后很隨意的問道:“貴姓啊?”
“我姓王,王斌。”
林海上下打量著王斌:“眼鏡和額頭上的傷怎么搞的?”
“昨天晚上抓我的時候,被警察打的。”王斌說道。
林海皺著眉頭:“打的?你當時是不是反應比較激烈啊?”
王斌苦笑著點了點頭:“當時他們突然沖進屋,二話不說,就把趙老師給摁在地上了,我就說了句你們干什么,結果就被人給了一拳,那人下手特別重,我差點沒暈過去,眼鏡也甩出去了,腿兒摔斷了。”
“后來呢,他們亮明身份了嘛?”
王斌點了點頭:“后來亮明身份了。說實話,當時我真以為是歹徒呢,早知道是公安機關的人,我自然配合工作呀,好歹我也是學法律的,這點常識還是有的。”
按照法律規定,公安民警在執行公務時,是應該主動出示證件,在表明身份后進行執法,但在實際操作中,刑警在抓捕嫌疑人時,為了保證自身安全和抓捕成功,突然襲擊,直接撂倒,上了銬子再表明身份也屬常規操作。
昨天晚上執行抓捕任務的,就是市局刑警支隊的民警,也許是出于職業習慣,也許是為了給趙宇輝施加強大的心理壓力,所以,進屋之后,二話不說就直接摁倒在地并戴上了手銬。
這當然是沒必要的。
趙是律師,并非窮兇極惡的犯罪嫌疑人,完全可以按照流程執法,所以,很可能是蔣宏特意交代的,效果相當于先打一百殺威棒。